刘鹏崇 副教授  诉讼法学硕士

承担课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

研究方向:环境法、诉讼法

科研成果:主持浙江省教育厅课题 "排污权初始配置制度研究---以浙江水环境排污权的初始配置为例",杭州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一项;《浙江学刊》上发表"循环经济中公民环境意识社会化的制度保障初探法治研究,《法治研究》上发表"法权视角下的排污权再认识"等多篇论文。

奖励、荣誉:获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优秀奖、《排污权的权利主体论》获浙江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