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嵩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重点专业负责人武汉大学环境法博士浙江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承担课程:《环境资源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等。

研究方向:环境资源法、生态文明制度。

科研成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浙江社会科学》等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20篇,其中6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摘)。出版专著1部。多篇研究报告获得浙江省委领导批示肯定。

奖励、荣誉:2010年入选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2012年获得天目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