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学院学工部《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文学院对照评比基本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评比推荐,经学生本人申报,学生办审核,经人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推荐到上级部门审定,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10月16日至1018日,若对此评比结果有异议,请向人文学院学生办反映,联系人:蒋老师,电话:87760231。

附件:2020-2021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人文学院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