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就做好2021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底前,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各党支部将本学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报人文学院党总支备案。(提交表格2-7

118日前,拟发展对象备案审核。各党支部将本学期初步讨论确定的发展对象报党总支备案,进行资格审核。(提交表格3-2

1120日前,发展对象材料预审,按《暨阳学院发展党员档案(袋)目录》报送通过资格审核的发展对象材料,同时报送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材料进行预审。

1122日前,领取《入党志愿书》,各党支部书记按发展党员计划和预审结果领取《入党志愿书》。

1125日前,召开支部大会、组织谈话、党总支审议。

1210日前,学院党委审批。(提交表格4-5,表格4-7;表格5-4,表格5-7

二、工作要求

1.严格遵循《浙江农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最新版)和学院修订后的发展对象确定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相关材料与表格见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各支部要把工作中形成的党员档案(袋)目录外相关材料作为工作档案妥善保存、备查。

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各党总支要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履行把关、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集体研究审议等程序,从严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应在发展对象确定后进行。基层党组织要抽调 2 名以上正式党员组成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小组,通过与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核查违纪违法信息、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意见、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情况等方式开展全面考察。政审结论性意见应由政治审查小组成员、党组织书记签字,并注明时间、加盖公章。

3.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工作中注意: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800字左右即可;提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大学乃至中学)未获得任何奖项或荣誉的一般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须参加网上党校学习平台培训至少24学时,通过考核并取得结业证书(存放于党员档案中);根据上级要求,在公示环节,重点做好拟吸收预备党员公示(表格4-2,并存入个人党员档案)。各党总支对于拟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学生党员出国(境)、留学回国等情况,要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与党总支沟通协调。

 

附件:1.人文学院2021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的规定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

人文学院党总支

人文学院党员之家

2021112